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二章 计划说明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三章 专业设置
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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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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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1 |
经济学 |
4年 |
文、理 |
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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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2 |
经济统计学 |
4年 |
理 |
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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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1K |
财政学 |
4年 |
文、理 |
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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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2 |
税收学 |
4年 |
文、理 |
经济学 |
|
020301K |
金融学 |
4年 |
文、理 |
经济学 |
|
020302 |
金融工程 |
4年 |
理 |
经济学 |
|
020303 |
保险学 |
4年 |
理 |
经济学 |
|
020304 |
投资学 |
4年 |
文、理 |
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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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年 |
文、理 |
经济学 |
|
030101K |
法学 |
4年 |
文、理 |
法学 |
|
030301 |
社会学 |
4年 |
文 |
法学 |
|
050207 |
日语 |
4年 |
文 |
文学 |
|
050262 |
商务英语 |
4年 |
文、理 |
文学 |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4年 |
文 |
文学 |
|
050301 |
新闻学 |
4年 |
文 |
文学 |
|
050303 |
广告学 |
4年 |
文 |
文学 |
|
07010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4年 |
理 |
理学 |
|
071201 |
统计学 |
4年 |
理 |
理学 |
|
071202 |
应用统计学 |
4年 |
理 |
理学 |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年 |
理 |
理学 |
|
120101 |
管理科学 |
4年 |
理 |
管理学 |
|
12010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年 |
理 |
管理学 |
|
120801 |
电子商务 |
4年 |
理 |
管理学 |
|
120103 |
工程管理 |
4年 |
理 |
管理学 |
|
120104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4年 |
理 |
管理学 |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
120202 |
市场营销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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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
120601 |
物流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
120203K |
会计学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
120204 |
财务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
120208 |
资产评估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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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1 |
公共事业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
120402 |
行政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
120403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
120901K |
旅游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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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02 |
酒店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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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1H |
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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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01H |
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管理方向)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第四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第八条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奖助学金
第九条
第十条
(一)汉语言文学专业3700元/人·年;
(二)日语、商务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5100元/人·年;
(三)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管理方向)前两年28000元/人·年,后两年45000元/人·年;
(四)国际商学院25000元/人·年,学生需向外方大学交纳的学费及其他与学习相关的杂费,以学生出国当年外方大学公布的国际学生收费标准为准,学生需考虑到外方大学学费可能上涨及汇率变化的风险;
(五)其他专业4500元/人·年。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六章 国际合作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一)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休伦大学学院合作举办经济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二)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国王大学学院合作举办经济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三)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国王大学学院合作举办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四)东北财经大学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五)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厄尔斯特大学(又译奥斯特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六)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厄尔斯特大学(又译奥斯特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东北财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方式为,列入高考直接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计划,具体项目及招生计划以实际发布为准。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项目规定学术标准并达到出国语言水平,可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辽宁省高职高专升本科学生各科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考办投档规则录取,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按专业类录取学生大学二年级依据个人意愿、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和学校相关规定确定专业。
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和资产评估)录取学生分流后,其中会计学专业学生按照国际会计方向和普通会计学方向培养;高考时直接按专业招生的会计学专业学生按照注册会计师方向和会计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方向培养,会计学专业各个方向和实验班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均为“会计学”。
对于按具体专业安排招生计划的省份和计划类型(含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侨),学校按具体专业对所录取学生进行培养,学生也可选择参加专业类分流,其中,会计学专业录取学生按普通会计学方向培养,也可进入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和资产评估)所包含的其他专业学习。
第二十五条
第八章 联系方式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学校网址:http://www.dufe.edu.cn
招 生 网:http://www.dczs.net
电子信箱:student@dufe.edu.cn
电 话:0411-84710259 84710258
传 真:0411-84738600
微信公众账号:DUFEGKZS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