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本科:新闻学(播音与主持方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方向)、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音乐表演;专科:空中乘务
吉林 本科:新闻学(播音与主持方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方向)、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音乐表演、美术;专科:美术
辽宁 本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方向)、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音乐表演、美术;专科:美术
安徽 专科:空中乘务
江苏 专科:空中乘务
黑龙江 本科: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美术;专科:美术
陕西 本科:新闻学(播音与主持方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方向)、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美术;专科:空中乘务
内蒙 本科:美术;专科:美术
新疆 本科: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
甘肃 本科:新闻学(播音与主持方向)、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美术 专科:空中乘务
③艺术类录取原则
A、我院校考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从取得我院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中,依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依次按高考总分、英语、语文、综合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再按上述原则择优录取省统考合格考生(校考省份及专业详见上表)。
B、未组织校考的生源省份及专业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依次按高考总分、英语、语文、综合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新闻学(播音与主持)专业,未组织校考的生源省份认可各省统考成绩或同类专业院校的专业考试成绩,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情况下,依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成绩排名并列的,依次按高考总分、语文、英语、综合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录取具体方式:
①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把第“平行投档”的考生视为院校第一志愿。
②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择优录取。
③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④在高考分数(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录取。A、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B、相关成绩考虑英语、数学、语文成绩较好的学生。
⑤国际经济贸易、英语、会计、金融管理与实务、财务管理等等专业,英语成绩不能满足专业低要求者,学院将予以退档。对少数基础教育较薄弱的省区以及考生所在生源区高考上线考生单科分数的实际分布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科目分数要求。
⑥录取期间,学校将与进档考生逐一确认录取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若无法与之联系,将予以退档。
(7)调档比例:根据考生志愿,文史、理工类专业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2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具体投档比例以各省招办规定的为准;艺术类专业投档比例以各省招办规定的为准。
九、收费标准:
学费:6900---18000元/年,按不同专业和层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随各省招办公示的海口经济学院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十、录取与入学:
按国家规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录取结果将在当地的招生办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布,同时由学院招办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由于个人原因提出放弃入学要求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一周之内将书面申请及录取通知书相关材料寄回我校招生办。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十天未报到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一、学生入学学籍和毕业证书种类:
学历教育的学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取得学籍。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口经济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奖学金、助学金及贷款
学院对优秀学生实行奖学金制,主要由国家奖学金、“成杰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构成,其中高奖金额为10000元/人·年;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分别有国家助学金、“有贵助学金”、学院助学金;同时贫困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助学贷款。
十三、户籍管理:
经我院录取的学生户口可自愿迁入海口市。
迁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海口经济学院
十四、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