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四川警察学院 (学院代码:12212)
二、办学性质: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三、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4年;大学专科,学制3年
四、学院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西路34号
五、招生对象:
(一)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二)2009年参加全国普通高考(论坛)的考生;
(三)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关工作所要求的条件;
(四)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9月1日(含当日)以后出生〕,未婚。
六、招生条件
(一)公安类专业
1、政治条件
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除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的通知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还必须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公政治[2000]137号)的要求,由公安机关进行政治审查,要求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2、身体条件
(1)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表:
性别 测试项目 合格标准
男 子 50米 7″1以内(含7″1)
1000米 3'55″以内(含3'55″)
俯卧撑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立定跳远 2.3米以上(含2.3米)
女 子 50米 8″6以内(含8″6)
800米 3'50″以内(含3'50″)
仰卧起坐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立定跳远 1.6米以上(含1.6米)
(2)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