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凡符合规定享受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同等对待;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录取时按当地录取政策办理;各专业录取时按高考成绩与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办法,各专业的分数级差为5分。
8、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艺尖、体尖考生(以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认定的为准),同等条件下我院优先录取。
9、对电子档案未能真实反映本人德、智、体情况而被我院录取的考生,我院将保留退档权利。
四、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我院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录取结果将随时通过我院的“招生在线”网站和省考试院等正规渠道向社会公布。
五、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主管部门及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医学类学费5000元/年/生,包括临床医学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麻醉学专业、护理学专业、药学专业、中药学专业、医学影像学专业、医学检验专业、预防医学专业;近医学类学费4100元/年/生,包括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法学专业、英语专业、社会体育专业,学院根据学生所修学分数进行核算;住宿费:1200元/年/生。
六、奖贷学金及勤工助学情况:
学院设有奖贷助学金: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泸州老窖”奖学金、“升和药业”奖学金、泸州医学院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有国家助学金、特困学生助学金;贫困生可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还为特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七、联系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忠山 邮 编:64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