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是当前医改工作的重中之重,《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豫政〔2014〕67号)明确提出2014年11月1日起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为切实做好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举办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改革政策解读及近期重点任务。
(二)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
(三)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验交流。
二、培训对象
(一)省辖市主管副市长(邀请参加)。
(二)省辖市卫生局长、主管副局长,局医改办主任。
(三)县(市)政府主管副县(市)长(邀请参加)。
(四)县(市)卫生局长、主管副局长,局医改办主任。
(五)县(市)人民医院院长、县(市)中医院院长。
(六)委机关各有关处室负责同志。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
培训班分三期举办,每期2天。
第一期培训班定于9月22-23日举办,21日下午报到。
第二期培训班定于9月29-30日举办,28日下午报到。
第三期培训班定于10月14-15日举办,13日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
郑州市紫荆山宾馆,金水路与城东路交叉口。
宾馆联系电话:0371-81676288,81676388。
四、培训分期及人员安排
(一)第一期
1、各省辖市主管副市长(邀请参加)、卫生局局长。
2、各县(市)主管副县(市)长(邀请参加)、卫生局局长。
3、委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
(二)第二期
1、开封市、安阳市、新乡市、濮阳市、许昌市、三门峡市、南阳市、商丘市、信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卫生局主管副局长、医改办主任。
2、开封县等未列入第一批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69个县(市)卫生局主管局长、人民医院院长、中医院院长。
(三)第三期
1、郑州市、洛阳市、平顶山市、鹤壁市、焦作市、漯河市卫生局主管副局长、医改办主任。
2、中牟县等40个第一批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市)的卫生局主管副局长、医改办主任、参与改革的综合医院院长、中医院院长。
3、开封县等未列入第一批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69个县(市)卫生局医改办主任。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局统一按参加培训人员范围组织报名,并于9月18日前将第一、二、三期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以电子版形式一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医改办。
(二)各省辖市卫生局负责邀请主管副市长参加培训,各县(市)卫生局负责邀请主管副县(市)长参加培训。
(三)会议食宿费、材料费由省卫生计生委承担,其它费用自理。
联 系 人: 吴 峥 董素强
联系电话(传真):0371-65897851 65897850
13838244886 13633810899
电子信箱:hnswstygb@163.com
附件:
1.第一期培训班课程安排
2.参加培训人员回执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