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概述
学校全称:闽江学院(全国代码:10395)
校 址:
1、院 本 部:福州市大学城文贤路1号;
2、长乐路校区:福州市长乐南路59号;
3、工业路校区:福州市工业路333号;
4、首 山 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260号。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闽江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二、学校简介
闽江学院是2002年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公办全日制多科性本科大学,是全国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之一和大陆最早实施“校校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本科人才项目的高校。学校位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多人,有22个系(院),全国首个创业MBA学位点和44个本科专业。学校拥有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素质优秀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100多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40.7%、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74.4%。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4年高职招考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公布为准。
招生专业、层次及类别为:
1.面向高中生的招生专业及层次为:软件工程(本科)、应用化学(本科)、历史学(本科)。
2.面向中职生的招生专业、层次及类别为:软件工程(本科、计算机类)、服装设计与工程(本科、美术类)。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录取现场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重大和特殊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招生录取按省招委会规定实行“院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3、录取新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投档分(含照顾政策加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五、收费标准
1、各专业学费均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中:软件工程9500元/学年,服装设计与工程8640元/学年,应用化学5040元/学年,历史学5040元/学年。
2、住宿费: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每生每年360元至1000元收取。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闽江学院。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联系方式
联 系地 址:福州市大学城文贤路1号
邮 政 编 码:350108
联 系 电 话: 0591—83761856
投 诉 电 话: 0591—83761523
学 院 网 址: www.mju.edu.cn
招生办邮箱: mjzsb@163.com
八、本章程由闽江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