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条款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分省上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青山路14号,院校代码:13827,邮编:530021。
第三条 办学性质:我院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文理兼招的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我院2013年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招收各民族考生。
第二章 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
第五条 我院2013年共有30个高职(专科)专业招生;2013年计划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1500人(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广西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六条 我院严格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1)培养费:5500-6500元/学年;(2)住宿费850元/学年;(3)书籍资料费300元/学年(多退少补)。所有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及学院校园网向考生公布。
第三章 录 取
第七条 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分省上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广西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求,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八条 与外语有关的专业不限外语考试的语种。
第九条 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条 广西地区招生,今年按广西教育厅的规定实行“平行志愿”相关录取方式;其他省份仍旧以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分数级差,不录取既无专业志愿又没有填报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 录取时按考生志愿确定考生的专业。
第十二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患有不宜就读专业病症的考生一般不予录取,我们将在相关专业备注中说明。其中旅游管理专业和酒店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十三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十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五条 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规定的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查询及联系方式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表: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高职招生计划表及收费情况表)
系别 招生专业招生数毕业学分第一学年学费备注
贸易与管理系01国际贸易实务501275500文理兼招,所有专业都在学院本部教学。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生165cm、女生155cm以上。 新生公寓住宿费850元/年 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最终公布数据为准,学费以物价部门最终审批为准。
02营销与策划501275500
03连锁经营管理501386000
04物流管理501386000
05工商企业管理501275500
财会金融系06投资与理财501386000
07信用管理501386000
08财务管理501386000
09会计(国际会计方向)501386000
10会计与审计501386000
11会计电算化501386000
信息工程系12电子商务501275500
13计算机网络技术501275500
14计算机信息管理501275500
15软件技术501275500
16图形图像制作501275500
17动漫设计与制作501386000
旅游与外语系18旅游管理501275500
19酒店管理(酒店管理)501386000
20烹饪工艺与营养501275500
21商务英语501275500
22文秘(速录师)501386000
23应用泰国语501386000
艺术设计与建筑管理系24房地产经营与估价501275500
25服装设计501386000
26广告设计与制作501386000
27建筑电气工程技术501275500
28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501275500
29物业管理501275500
30人物形象设计501275500
学费按学分制收取,130元/学分。各专业毕业所需学分如上表所示,每一学年学费基本相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条款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分省上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青山路14号,院校代码:13827,邮编:530021。
第三条 办学性质:我院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文理兼招的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我院2013年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招收各民族考生。
第二章 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
第五条 我院2013年共有30个高职(专科)专业招生;2013年计划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1500人(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广西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六条 我院严格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1)培养费:5500-6500元/学年;(2)住宿费850元/学年;(3)书籍资料费300元/学年(多退少补)。所有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及学院校园网向考生公布。
第三章 录 取
第七条 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分省上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广西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求,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八条 与外语有关的专业不限外语考试的语种。
第九条 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条 广西地区招生,今年按广西教育厅的规定实行“平行志愿”相关录取方式;其他省份仍旧以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分数级差,不录取既无专业志愿又没有填报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 录取时按考生志愿确定考生的专业。
第十二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患有不宜就读专业病症的考生一般不予录取,我们将在相关专业备注中说明。其中旅游管理专业和酒店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十三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十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五条 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规定的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查询及联系方式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表: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高职招生计划表及收费情况表)
系别 招生专业招生数毕业学分第一学年学费备注
贸易与管理系01国际贸易实务501275500文理兼招,所有专业都在学院本部教学。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生165cm、女生155cm以上。 新生公寓住宿费850元/年 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最终公布数据为准,学费以物价部门最终审批为准。
02营销与策划501275500
03连锁经营管理501386000
04物流管理501386000
05工商企业管理501275500
财会金融系06投资与理财501386000
07信用管理501386000
08财务管理501386000
09会计(国际会计方向)501386000
10会计与审计501386000
11会计电算化501386000
信息工程系12电子商务501275500
13计算机网络技术501275500
14计算机信息管理501275500
15软件技术501275500
16图形图像制作501275500
17动漫设计与制作501386000
旅游与外语系18旅游管理501275500
19酒店管理(酒店管理)501386000
20烹饪工艺与营养501275500
21商务英语501275500
22文秘(速录师)501386000
23应用泰国语501386000
艺术设计与建筑管理系24房地产经营与估价501275500
25服装设计501386000
26广告设计与制作501386000
27建筑电气工程技术501275500
28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501275500
29物业管理501275500
30人物形象设计501275500
学费按学分制收取,130元/学分。各专业毕业所需学分如上表所示,每一学年学费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