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孝感市
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于2024年7月4日放假(师生离校)。
全市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于2024年7月12日放假(师生离校)。
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校于2024年9月1日开学。
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报请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学校可延迟开学。
2.荆门市
一、暑假时间
幼儿园:6月29日-8月31日
义务教育学校:7月3日-8月31日
普通高中学校:7月11日-8月31日
中职学校:6月29日-8月31日
二、开学时间
9月1日报名,9月2日(周一)正式上课。
三、有关要求
1.扎实做好学校期末工作。各校要统筹做好放假安排和教育教学工作,根据放假时间安排,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合理安排放假前教育教学计划,有序组织课程教学、期末复习、质量监测、教师教育教学总结等工作,确保学期各项教育教学任务顺利完成。要高度重视“五项管理”工作,站在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跟进,层层落实到位,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2.全面开展安全教育防范。各地各校要制定假期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好“三会一提醒”制度,与学生家长签定三方责任告知书,切实指导、督促学生家长落实学生假期的监护责任。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强化师生和家长暑期安全防范意识,要在放假前通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手机短信、微信群、召开学生安全主题班会和家长会等方式,对全体师生和家长进行全面安全教育,重点加强以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汛防雷击、防食物中毒、防不法侵害、防自然灾害、防暴力欺凌、防意外伤害、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加强文明上网教育,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上网时间、合理使用手机、自觉远离网吧,抵制不良信息和不健康网站;要强化家长暑假期间对学生的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学生安全出行、文明度假、科学作息、自我管理。
3.切实加强校园安全检查和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利用暑假时间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要加强假期值班、护校、校园安全巡查,确保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财产安全;要认真做好校舍维修、校产清理和校园环境整治工作,确保秋季学期顺利开学。
4.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各中小学要认真贯彻执行“双减”有关要求,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要严格执行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规定,任何学校不得组织除高中毕业年级以外的学生补课,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应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进行,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将校舍、球场等租借给社会办学(培训)机构开办补习(培训)班。各地要加大检查督查力度,严肃查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无照培训行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秩序。要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确保培训机构场所安全和资金安全,加强培训课程和教材的检查,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5.坚决防止各类违规行为发生。各学校要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和教育政绩观,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特别是录取率的倾向,不得发布或以喜报、贺信、业绩汇报等形式炒作中高考“状元”“高分考生”“升学率”等相关信息。各初高中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员工、学生、家长进行相关政策和要求的宣传解读,做好教育引导和管理工作,防止各类自媒体宣传炒作。要防止校外培训机构、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炒作行为,杜绝名类媒体采访报道中出现中高考“状元”及其辅导教师。要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违规补课或有偿家教,不到培训机构任职,不参加各类“谢师宴”“升学宴”,不收受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接受家长安排的旅游或休养活动,不做违反公序良俗和有损教师形象的事,自觉提升师德师风。各地教育局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
6.亲情关爱特殊群体学生。暑假期间,各中小学校要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强化学校校长、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责任,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开展针对性的说服教育工作;要组织广大教师对留守儿童、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进行家访,亲情关爱特殊群体学生;要加强家校联系,确保特殊群体学生安全、快乐地享受暑假生活。
7.科学谋划新学期开学工作。开学前,学校要组织教职工按时到岗,提前谋划新学期工作计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地各校要在放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结合实际抓好教师暑期学习培训。各公办小学要认真做好服务范围内新生入学工作,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各公办初中要按照对口免试通知入学的原则,做好小学升初中的工作。各民办小学、初中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厅字〔2021〕15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招生办法,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3.武汉市
武汉市义务段小学和初中将在2024年2月21日正式开学,7月5日放暑假。按照规律,幼儿园将参照中小学时间进行放假。如有变化学校将会另行通知。
4.咸宁市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年教学进度及安排,全市幼儿园暑假时间不晚于7月1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暑假不晚于7月6日;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暑假时间不晚于7月13日。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8月29日结束,8月30日-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幼儿园、高中、中职学校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学时间执行。
根据通知精神,要求全市各学校在放假前集中时间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学生离校前,做好“三会两书”工作,即开好教职工会、主题班会和家长会,签订好暑期安全教育告知书和安全责任书,离校前至少要开展一期师生防溺水、预防自然灾害、预防交通事故、心理健康及预防传染性疾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为让孩子们度过一个愉快有意义的假期,通知要求各校创新布置学生暑假德育、劳动、体育、美育等暑假作业,开展“我是红色基因传承人”“劳动美”“文明假日,博览群书”“文明精神,强健体魄”等暑期实践活动。
此外,要求各校严格执行省、市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规定,严禁公办中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种类型的文化课补习班,严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课、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机构培训。
5.仙桃市
全市幼儿园6月27日放假。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月1日放假。
各高中学校根据教学进度安排放假时间。
9月1日正式开学。